培训中心【2022通知15 职业技能认定】
关于提交职业技能认定督导员和监考员材料的通知
各系:
根据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职业技能认定中督导员及监考员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学院做为社会评价机构需要选拔一批自有督导员和监考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提交人员信息至上级单位。具体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证;
2.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注:职称证与职业资格证书二选一即可。
请以系为单位,5月19日(周四)16:00前提交至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江浩,邮箱:1023485674@qq.com
联系电话:13654256101,66864882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