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2022通知12 国际交流】

作者: 时间:2022-04-24 点击数:

培训中心【2022通知12 国际交流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 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2〕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我院申报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采取国家与地方联合资助的方式,围绕我省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等重点领域,选派我省优秀教师赴国外一流院校研修,开阔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1.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拟选派80人
    2.选拔范围:省(市)属公办高校及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4.选派方式: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二是创新子项目派出(暂无)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准备

    符合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材料准备及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网站西部地方项目专栏查询(选派简章待确定后于官网公 )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1.学院将根据项目要求,结合学院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进行严格把关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网上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时间安排

    1.申报准备4月25-28,申请人自行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真实准确填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

    2.校内审核:4月29日-30日。4月30日公布审核结果。

    3.网上申报: 5月1日-15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审核通过,由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将书面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仅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教育厅将一律不予受理)

    七、派出及管理

    1.办理同意派出函:留学人员派出前,须持本单位审核后的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翻译件及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在厅办理审核手续后,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

    2.派出及管理: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留学人员在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其留 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资格有效期一经录取,不予 变更。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2.申请表格填写的详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专家的评判,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填写申请表格的重点在于证实出国研修的必要性,请在研修计划、学术基础、学习背景等方面加以论证;同时,国外留学院校的学科优势及邀请人的学术背景等应阐述清楚,确保其与个人留学研究方向相关。

    联系人:徐春秀

     话:15712390522

     

    附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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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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