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评价水平和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和《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于近期开展新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本人申报、工作单位同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相关单位推荐,已通过报名审核,符合并具备考评人员培训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
(三)考评人员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工作发法、实施步骤和程序;
(四)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等。
三、培训考核方式
拟采用“辽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国弘职业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完成64学时要求后,参加考核,取得培训证书。未通过考核的参训人员不聘任考评人员使用。
四、培训及考核时间
2026年9月14日-23日
五、相关要求
(一)参训人员严格遵守线上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培训内容,严格按照培训时间完成培训课时,并参加考核。
(三)同时在两家以上机构、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职种的考评人员,无需重复培训。
六、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李金龙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26年9月14日
附件:2026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考评人员续增及延期使用名单